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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愿意承担后果。我深刻的感到内疚,对不起我的家人,我会积极的反思自己的错误,不断地改变自己,努力学习、争取做一名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收到了三封来自小明(化名)、小强(化名)、小华(化名)未成年犯的悔过书。
2023年10月,小明(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持武士刀、小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持棒球棍、小华(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持甩棍对小刘(化名)实施殴打,并抢走小刘手机及微信账户内94元钱,小明、小强将手机卖出,所得钱款被消费。后三人被抓获归案,并以抢劫罪被判刑。
法庭审理及回访阶段,承办法官孟祥恩对三位未成年人进行了耐心的教育规劝,告知其要努力改过自新,鼓励其学习技能,实现自我价值。三位未成年人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反思书。
悔过书不仅是对其自身行为的检讨,也是对自己灵魂的深刻拷问,朴实的笔触中饱含着对家人、对他人的真诚歉意。人生没有回头路,这也给广大未成年人以警醒。我国法律对未成人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重要的是对未成年人的挽救和帮助,让其得以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但未成年人的身份不是为所欲为和免除惩罚的挡箭牌,罚当其罪是现代法治的应有之义,既能让未成年人自警自省,也能让家长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更加自觉地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管教的义务。(供稿: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