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
1、合理布置疏散路线
所谓合理的安全疏散路线,应该做到人们从着火及危险情况的房间或部位,跑到公共走道,再由公共走道到达疏散楼梯间,然后由疏散楼梯间到室外或其他安全处,一步比一步安全,不能产生“逆流”。
2、楼梯的数量要足够位置要得当
为了保证人们在火灾基危险情况时能顺利疏散,高层建筑至少应设两个疏散楼梯,并且设在两个不同的方向上,最好是在靠近主体建筑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侧设置。
这是因为人们在火灾时往往是冲向熟悉的楼梯或出口,但若遇到烟火阻碍就会掉头寻找出路,只有一个疏散路线是不安全的。两个疏散楼梯过于集中也不利于疏散。
3、疏散顺序
疏散顺序,就是指先疏散哪部分人员,后疏散哪部分人员。这是制定疏散预案首先要考虑的。一般原则是先疏散着火层,然后是着火层以上楼层,最后是着火层以下楼层。
4、疏散路线
疏散路线应选择离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最近的路线,一般是沿疏散指示标志所指的方向疏散。
但如果是着火层,应考虑着火的位置。着火房间附近房间的人,应向着火相反的方向疏散。
竖向疏散一般先考虑向地面疏散,因为疏散到地面是最安全的。但也要考虑到竖向通道万一被封堵,也可以向楼顶疏散。
设有避难间、避难层的高层建筑,可考虑向避难间、避难层疏散。
5、疏散指挥
整个疏散过程必须在统一指挥下,按照预定的顺序、路线进行,否则,就可能造成混乱,影响疏散。
总指挥应当在消防控制室,各楼层或防火分区要有现场指挥员(或称引导员)。现场指挥员要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疏散情况。
6、避免设置袋形通道
袋形通道的致命弱点是只有一个疏散路线(或出口)。特别是在火灾时,一旦这个出口被火封住,处在这部分的人员就会陷入“死胡同”而难以脱险。因此,高层建筑应尽量不设置袋形通道。
7、辅助疏散设施要可靠、方便使用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不完善往往影响疏散,因此,高层建筑应根据需要,除设置疏散楼梯外,增设相应的辅助安全疏散设施,如救生软梯、救生绳、救生袋、缓降器等。这些辅助安全疏散设施要构造简单,方便操作,安全可靠。
安装标准:
1、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头连接;
2、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对人员正常通行不要产生影响,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周围要保证无遮挡物;
3、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的疏散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4、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安装;
5、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7、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8、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具;
9、消防应急灯具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