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学说是谁提出的?
德国植物学家施莱登和动物学家施旺最早提出细胞是动植物结构和生命活动的基本单位。后1858年德国科学家魏尔肖提出细胞通过分裂产生新细胞的观点,才较完善。它是关于生物有机体组成的学说。细胞学说论证了整个生物界在结构上的统一性,以及在进化上的共同起源。细胞学说间接阐明了生物界的统一性。这一学说的建立推动了生物学的发展,并为辩证唯物论提供了重要的自然科学依据。
细胞学说的意义有哪些?
1、揭示了动物和植物的统一性,从而阐明了生物界的统一性。
2、揭示了生物间存在着一定的亲缘关系,阐明了现代生物的细胞都是远古生物细胞的后代,小小的细胞内部,凝聚着数十亿年基因的继承和改变。
3、使人们意识到植物界和动物界有着共同的结构基础,从而在思想观念上打破了在植物学和动物学之间横亘已久的壁垒,也促使积累已久的解剖学、生理学、胚胎学等学科获得了共同的基础,这些学科的融通和统一催生了生物学的问世。
4、标志着生物学研究进入细胞水平——细胞是生命活动的基本单位,极大地促进了生物学的研究过程,细胞分裂产生新细胞的结论不仅解释了个体发育,也为后来达尔文生物进化论、自然选择学说的确立奠定了基础。